2016年3月3日 星期四

我的自地自建經驗

1.請建築師設計平面圖(從構想到完稿,約3個月)

2. 請結構技師檢驗設計圖,是否符合安全(建築師會問地基要幾樓的深度),最好先請室內設計先設計空間配置,再請建築師製圖,如此較有效率,空間設計約5萬元,以後裝潢若由室內設計發包,設計費可以抵扣

3.拿到建照後,發包工程,因電子化的關係,板模師傅需要建築設計圖之電子檔,到時放樣,透過電子儀器,就可輕鬆精準放樣。

4.動工前辦理下列事項,才申請開工許可:

  • 鑑界(約3周的時間,申請後,會口頭告訴鑑界時間。隨後會寄送鑑界公文給申請者。鑑界時,須請板模師傅到場,因現在都是電子化,鑑界結果直接輸入電腦,即使臨時界標被人弄壞,放樣時,透過電子設備協助,也不會產生誤差)
  • 安全圍籬
  • 選擇開工吉日
  • 發包,取得工頭之姓名電話

5.自來水管設計(一般住戶請配合的水電師傅簡單描繪即可,太複雜,水電師傅也不會照圖施工。)

6.施工前須辦理臨時水電申請
(A) 臨時電申請約需1周 (經費約需30000元)

  • 10/20申請用臨時用電,代辦費5000元
  • 11/4日供電(需要催促)

(B) 臨時自來水申請(若有其他水源,則可免申請)

  • 約需2個月??(要請專業代辦,因為要製簡圖,代辦費4800元,須備建照影本、申請人身分證影本、印章、以及保證人之水費單、身分證影本及印章)(自來水公司則說不須代辦,但表格那麼複雜,若不計較費用,還是請人代辦方便)
  • 新裝作業流程圖說明(工作時間參考就好,給死老百姓看的,應付應付外界用的,不准,全憑自來水公司自由心證): 受理→設計勘查估算工程費檢驗試壓(4天)→通知申請人繳款(即辦)→申請人繳納工程款→申請挖路許可(即辦)→許可挖路工程施工(8天)→決算(2天)→申請啟用→裝表
  • 本人從105年8/26開始申請,10/10日假期已有到現場勘查,到10/12日還未收到繳費通知,網路上傳言要2個月,11/8日繳工程費(水公司電話告知費用後,就可繳費),還要排隊1個多月才施工。因受路平專案影響,12/18日管線施工,門邊的水表接管連接上馬路的自來水幹管。
  • 105年12/22日打電話問何時裝表,告知因為年底的關係(自來水公司拖延的理由特多)要到106年1月才會裝表供水。不管怎樣,要催自來水公司算出工程費用,並盡快繳費,因為路平專案關係,等可以開挖馬路,可能會累積很多案子,所以早繳費,施工順序會排在較早。(我的工頭說他的業主有申請8個月才完成。)
  • 106年1月3日再度打電話到自來水公司問進度,從挖馬路配管完成到現在將近半個月還沒有進展,打電話催了才說要趕辦,代辦也幫忙催,我也催,好不容易說106/1/9~13之間會來裝表,結果還是被放鴿子。建議大家要不斷的打電話去催。真是最官僚的單位。自來水公司為了防止打擾,將業務切成很多關,並沒有單一窗口,每關之間會互相推託不知道他人的業務,所以會遇到需要一關一關的問的情形。各位去辦了就會了解什麼是官僚。
  • 106年1月20日在自己與代辦不斷地催促之後,終於裝表了。建議網友還可打總公司客服電話或親自去水公司問。多方管道才會加快速度。
  • 網路參考費用:新設給水裝置費$9,777. 接水費$1,500. 路修費$12,378. 繳完2萬多元, 有些地區還規定一年只有3個月是可以施工的。
  • 我的費用是7萬多

工程用水如何計費及申請臨時用水之規定?
(一)工程用水屬臨時用水,按一般水費加50%計收。
(二)建築用水可先依建照申請臨時用水。
(三)臨時用水初次供應時間,以不超過建照有效期限或90日為限,期滿申請延期者,應派員檢視現場,如臨時需用原因依然存在,可予延期,每次仍以不超過90日為限;如發現臨時用水之原因業已消失,且有取巧之嫌者,應拒絕其延期申請,但新建房屋已完工,因建物使用執照尚未發下,未克即以一般用水 供應者,得應用戶之要求,再予臨時用水至多2次,每次以90日為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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